擔任律師的小股東陳祐良受訪指出,眾所皆知張國華實質掌控長榮海運及巴拿馬長榮國際(EIS),長榮海運花台幣300億向EIS買資產,左手是張國華,右手也是張國華,難道沒有非常規交易?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沒有圖利特定人?長榮海運不檢討是否做了非常規交易,反而發聲明檢討股東是不是損害聲譽,非公司治理之道。
陳祐良認為,根據媒體報導,張榮發先生的遺囑是指定二房長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因此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就算巴拿馬長榮另於111年5月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長榮海運明知巴拿馬長榮代表人有爭議,目前仍在訴訟中,如何確認和合法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進行交易?未來若交易不合法,損失該由誰負責?
陳祐良也指名長榮海運獨董游芳來、張家琦、黎昌州,在巴拿馬長榮代表人鬧雙胞的情況下,為何讓300億元交易過關?「難道是長榮海運請來的人頭,領車馬費而已嗎?」
長榮小股東呼籲檢調單位及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盡快查明這300億元交易有無不法弊端,以保障長榮海運35萬名股東權益。
對於小股東提告,長榮海運日前回應指出,相關交易均為長遠發展所需,且經獨立專家出具報告、審計委員及董事會依程序通過,絕無任何違法情事,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若為有心人士操作,對長榮聲譽造成傷害,也將採取必要措施以捍衛公司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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