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炯說,他上了要提告網友的影片後,對方的爸爸親自致電給他,說他兒子領有身障手冊,長達10年沒工作,整天待在電腦前,也很懼怕出門。根據網友爸爸的說法,該名網友騷擾八炯的門號,是登記在爸爸名下,警方循線追查就會變成爸爸被告,因此希望八炯能將被告改回他兒子名字,再看雙方能不能和解,如果八炯仍決定提告,家人也無話可說。
八炯說,目前他已對網友刑事提告,民事賠償部分還沒提出,雙方約好清明節後,約個日期在台北面談。八炯表示,其實他也很猶豫要不要告對方民事,原因是他家人可能要負責賠償,但如果不提告,又很對不起被騷擾的親友、員工,坦言他因為惻隱之心在糾結,但具體後續,還是要等跟對方見面後,評估狀況再決定。
八炯堅決刑事部分告到底,這樣才能給身邊受害的人交代,也希望能使對方受到教訓。(圖/翻攝「攝徒日記Fun TV」YouTube)然而八炯說,即便民事方面他還在猶豫,但刑事部分他堅決告到底,也希望從重處理:「不要再讓他出來害下一個人。」八炯自認忍耐力已經很高,但對方連續3年天天電話、信箱騷擾,連身邊人也不放過。八炯對該名網友喊話,很遺憾對方有身心方面的障礙,但他的行為已經證明,對方是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知法犯法。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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