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市區「危險倒車」半公里 駕駛1年徒刑改判無罪理由曝光
陳男以倒車方式駕駛小貨車,一度卡在這個路口。(圖/翻攝google)

民視新聞/蘇恩民報導

去年3月台中警方夜間獲報發現南區幹道復興路竟有一輛小貨車倒車行駛近半公里,不但拒絕警員攔停,還一度卡在復興、美村路口,導致其他用路人閃避而險象環生,當場將陳姓駕駛逮捕送辦。台中地院認定陳男長距離倒車,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依公共危險罪判他1年重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因車輛故障而於外側車道緩速倒車回家,並無妨害交通安全犯意,且倒車450公尺、耗時8分鐘,均速僅約3.36公里,比行人徒步還慢,不算嚴重影響公安,因此改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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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去年3月20日晚上8點多陳男駕駛小貨車搭載一名女性友人,在台中市南區復興路1段福懋加油站加完油後,即沿著復興路一路倒車行駛,警方獲報趕往現場,在復興路2段、美村路口發現該車逆向停放在路中間,立刻上前盤查,陳男竟拒絕下車受檢,隨後又逆向轉彎逃逸,直到平順街巷內才遭攔停逮捕,因此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一審也認定陳男駕駛方式已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重判他一年徒刑。

陳男上訴辯稱,當天加完油駛離加油站不久,發現車輛變速箱故障,無法前進,考量他家就在附近,友人又急著想上廁所,才靠路側緩慢倒車回家,且他有30年職業聯結車證照資格,對自己的駕駛技術很有信心,也沒有逆向行駛,而警員到場後,因車輛故障、引擎聲響極大,因此沒聽到警方喊話,誤以為警員緊跟在後,是要幫他安全駛離現場,才沒停車,絕無危險駕駛的主觀犯意。


大逆轉!市區危險倒車半公里 駕駛1年徒刑改判無罪理由曝光
陳男離開這處加油站後發現車輛故障,竟倒車近半公里將小貨車開回家。(圖/翻攝google)


二審台中高分院勘驗警方錄影畫面,發現陳男雖有倒車、轉彎進入路口的行為,但並無逆向行駛,且有變速箱送修估價單,證明當晚他確實因為車輛故障,才出現倒車順向行駛的異常行為。

此外,陳男倒車期間,員警除駕車尾隨其後,也有員警步行跟隨,還多次站在貨車旁,顯示車速緩慢;另審酌陳男倒車距離450公尺,耗費長達8分02秒時間,均速僅約3.36km/h,甚至比一般年輕人步行速度還慢。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陳男的非常態駕車行為,雖然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但他並非公共危險的犯意,且倒車時已盡可能選擇較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外側車道緩速行駛,對於公眾往來安全之危害尚難認極為嚴重,因此撤銷一審判決,逆轉改判陳男無罪。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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