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稿:5/02 09:40
更新時間:5/02 11:32(更新戴瑋姍、警政署說明)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新北市民進黨籍議員戴瑋姍日前在台北市一間餐廳聚餐後,未將私人袋子帶走,後發現遭同桌的警政署資訊室官員攜走,但聯繫該名警官時卻遭否認。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名警官不勝酒力,袋子已被當作嘔吐袋使用,丟棄在捷運站垃圾桶,戴瑋姍已委由服務處主任向海山警分局提告侵占遺失物、竊盜、毀損等罪。警政署今(2)日上午表示,該名警官的行為已傷害到警察形象,從嚴予以記過乙次處分。
戴瑋姍現已向轄區海山警分局提告侵占遺失物、竊盜、毀損等罪。今早她在新北市議會受訪時說明,上月29日(週一)晚間應邀到台北市中正區一間餐廳聚餐,在晚間10時離開時,未將裝有私人衣物及重要文件的藥妝店塑膠袋一併攜走;翌日早上通知餐廳希望能協助尋回,餐廳員工表示已將袋子轉交給同桌的王姓警官。
「之後去電王姓警官求證時卻遭到否認」,戴瑋姍指出,王姓警官向她表示,跟家人確認後,只有把打包的「菜尾」帶回家;她只好再回頭向餐廳求證並調閱監視器,「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餐廳將袋子交給王姓警官,當下他並沒有任何醉態、非常清醒,到底後續為何會在捷運上遺落我的袋子,我就不得而知了。」
戴瑋姍還提到,她從餐廳的監視器畫面看到,餐廳人員有翻找一下袋子,同時看一下袋子內容是什麼,之後便直接交給王姓警官;王姓警官也有跟餐廳人員進行對話;後續也看到王姓警官幫上司開門、也與餐廳人員在店門口聊天約1分鐘之久,看起來並沒有任何醉態。
當時為了送另一位同行賓客回家,戴瑋姍在晚間10點離開餐廳前。她提到,當時也有與王姓警官做討論,當時非常的清醒。「所以後續說在捷運上把我的袋子吐得都是然後丟掉,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有沒有事後再到其他場合喝酒?我們就不得而知。」
對此,警政署上午也對外做出說明。督察室組長林沐弘表示,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與警政署資訊室王姓副主任於29日在台北市某餐廳參加醫界定期餐會,離席時由餐廳服務人員交付打包菜餚,以及議員遺留物品給王副主任;由於王副主任在返家途中不勝酒力,將所拿的物品以廢棄物丟棄。
林沐弘強調,王副主任已多次向議員表達歉意、並願意和解,但考量事證明確、且議員已對當事人提告,警政署對於王副主任身為重要幹部,傷害到警察形象,從嚴予以記過乙次處分;職務部分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進行調整。他也呼籲,所有同仁盡量減少不必要應酬,不論參加任何活動,均注意言行,以免傷害警察機關形象。
媒體追問戴瑋姍質疑王副主任疑似說謊,並從監視器畫面看到當時王副主任其實非常清醒。林沐弘則表示,會再進一步做相關釐清,以還原真相。
警政署表示,王副主任身為重要幹部,行為已傷害到警察形象,從嚴予以記過乙次處分。(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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