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租客在「匿名公社」發文指出:「當初租房子時就表明不想一直搬家,房東阿嬤也很爽快跟我簽5年,我才決定放膽裝潢,現在住不到2年卻要我搬,樓中樓我裝潢了20幾萬,大部分都是趁假日跟朋友一起弄,或是晚上自己慢慢做,因為是讀設計系,所以全都是自己規劃的。去年房東看到還一直誇我弄的好像民宿,結果現在烙一句她『孫女回台要住』就叫我搬。」
該租客指出自己是設計系畢業,因此租下樓中樓後,便自己設計並親自裝潢。(示意圖/取自Pexels)他進一步說:「雖然違約金她說會給,但裝潢的費用要我自己負擔,朋友是建議全部拆掉原屋歸還,但這都是我的心血很捨不得,是有想過不要理她反正約就是簽5年,但她幾乎每天都在門口堵我拜託我,壓力好大啊。」不少網友見狀直言『應該可以主張合約走完吧,根本不是押金問題!她要付不代表你要接受,就是因為簽約五年才裝修的。房東要違約,也必須支付你的損失成本」、「支持拆掉,心血何必拱手讓人」、「全拆了,房東只是想利用你的裝潢漲價轉租」、「就把裝潢拆掉原屋返還啊!法律上只要她付違約金就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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