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指出,2021年1月19日,蘇震清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停止羈押,同時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再經4度延長即將屆滿。而蘇震清雖然否認犯行,惟有相關人證、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相關資金流向憑證及政策等證據,足認蘇震清涉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賄罪」,且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表示,蘇震清所涉刑責最輕本刑達5年以上,且原審已判處10年徒刑,審酌基本人性有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等,認為蘇震清有畏重罪審判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加上他原為立法委員,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無法排除逃亡海外可能性,為使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裁定自5月2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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