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觀處表示,涉嫌偷拍旅客的台東民宿,其業者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之相關規定;縣府交觀處今日特別前往稽查,若經調查結果屬實、確認該旅宿業者存在偷拍客人之行徑,台東縣法將對該業者進行相應裁罰,最重可處予廢照。
交觀處指出,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若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可處台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若涉及情節重大者,可處台幣1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份或全部,甚至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卜敏正表示,縣府會繼續強化監管及執法力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也呼籲所有從事旅宿業務的企業、個人,都應切實履行保護客戶隱私的法律義務。業者應遵守行業規範、保障公眾利益、協助維持社會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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