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稍早遭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為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的收賄案,稍早遭到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對此表示,鄭文燦從明(12)天起將被停權3年處分,如果後續案情持續擴大,不排除進行更嚴厲之處分! 更多新聞: 快新聞/鄭文燦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法官揭「LINE傳送答辯方向」恐串證 民進黨日前召開廉政委員會,會中決議鄭文燦倘若被裁定羈押,就會停止黨權3年處分;倘若未來有更嚴重的涉案情節,也會依照「廉政條例」進行調查,並不排除實施更嚴厲的懲處;另外未來倘若一審確定有罪,依廉政條例規定就是除名,若無罪則會撤銷停權處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鄭文燦案高院昨稱「不得再抗告」律師卻表態將提抗告? 法律人士釋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