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次羈押庭約從下午2點左右開始,但台北地院今(5)早9點30分就已召開程序庭,討論是否限制閱卷等程序問題。不過,程序庭歷時約30分鐘就結束,距離開羈押庭中間約隔4小時,這段期間柯文哲必須以聲押禁見身分,進入候審室等待開庭。午餐期間,柯文哲可食用法院提供的便當,符合台北地院候審室慣例。先前,他遭到北檢拘留時,僅能食用甜麵包、鋁箔包飲料,讓不少支持者擔憂其身體狀況,能否支持長時間的應訊。
雖然柯文哲在首次羈押庭全身而退、法官甚至直接裁定無保請回,但根據高院昨晚的更裁判決,不難發現不同法官的觀點差異不小。高院認為,被告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不僅如此,高院甚至還提到,原審並未就檢察官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隨後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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