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詢問「第一桶金是不是該重新定義?」,引發熱議。(圖/翻攝自Dcard)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以前大家都說第一桶金是100萬,但經年累月下通膨及房價上漲等因素,是不是要將第一桶金改成300萬?」並指出30年前的100萬元可以付台北縣(現新北市)公寓的頭期款,甚至連台北市的南港北投文山的公寓頭期款也能夠負擔,但是30年後的現在,300萬元可能只能付新北市特定區域的公寓的頭期款,民生物品與小吃也都漲了好幾倍,於是原PO問大家:「是否覺得第一桶金該重新定義?」。
貼文曝光後,引起大票人共鳴,留言表達看法:「對,第一桶應當是頭期款金額」、「現在100萬只能在市區買1~2坪的地,很口(可)憐的」、「應該是300萬,才是第一桶金,畢竟頭期款沒有300萬,怎麼買房?」、「以前買100塊甜不辣有四大包」、「30年前,有人定義一百萬為初始理財目標。緣由之一當時美國富翁門票是100萬美元。現在物價至少是30年前3倍以上,那300萬吧」。
大家對於第一桶金有不一樣的見解。(圖/民視新聞網)但也有少數人認為,第一桶金=100萬元已經是一種象徵性的目標,其實也不用特別改變:「我覺得他更像一個象徵性的代表和努力的目標吧,就像現在夜市小吃攤位一直漲價,也已經不能叫平價小吃或是銅板美食了」、「第一桶金是100萬沒錯,重點在『金』這個字,哪個幣有金字,把金去掉越南人可以說他一個月賺好幾桶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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