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林男(30歲)曾在廣達電腦上班,2022年12月26日離職後,他因自己缺錢欠債,隔年2月24日至同年6月8日間,9度冒充前同事身分向廣達電警衛借用臨時識別證,進入廣達電治具室,以藏放在跨下與鞋套內等方式,躲避警衛的掃描與檢查,共竊走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價值超過923萬元。其中最後一次行竊時,因廣達電更換治具室門鎖,林男甚至破壞門鎖,涉犯加重竊盜罪。
桃園審理時,林男坦承犯案,但林未與廣達電達成和解也未曾賠償,法官依8次竊盜罪及1次加重竊盜罪,判應執行2年6月徒刑。
另外,林男去(2023)年9月至10月於台達電擔任工程師時,3度偷走IC半導體晶片9980顆,並變賣獲得71萬元,因林男與台達電達成民事和解,自本月起分期賠償140萬元,桃園地院依竊盜罪判林男1年5月徒刑,緩刑3年,兩案均可上訴。
林男與台達電達成民事和解,獲緩刑3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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