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李育昇今日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表示,有可能是因為橘子還在外面,目前沒有辦法問到他,也有可能是在押的被告,例如柯文哲等人,他們之間的證詞互相對不起來,所以檢察官才覺得說,這些人還是有押的必要。李育昇強調,這個兩個月民眾黨提出質疑說為什麼還要延押,不是罪證確鑿嗎?怎麼可以押人取供等等,但是這一切都回歸到法律的規定,法律是可以檢驗的,依照法律規定,如果刑事訴訟法在偵查的被告當中,覺得兩個月時間不夠的話,是有權利延押的,因為犯罪的事實還不夠明確,所以還要調查,但不能反過來說,延押就表示你們原來的證據不足、都是亂押人,這樣子等於是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扭曲了。
針對黃國昌今天的發言,法務部長鄭銘謙也做出回應,他表示「所有羈押都是法院裁定羈押,有充分調查,押人取共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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