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的說明,12月16日及17日分別接獲醫院及1999市民專線的通報,指出有顧客在12月15日和16日晚餐後感到不適。經調查,衛生局發現這家拉麵店存在包括未建立食材儲存溫度紀錄、員工未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店內未設置洗手步驟指示圖等3大衛生缺失,並責令業者必須在12月19日之前完成整改。
為防止食安問題擴大,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15條及41條相關規定,指示店家立即停業1天,進行全面清潔和消毒。如果店家未在限期內完成改善,可能面臨6萬元至2億元的罰款。此外,衛生局已對該店環境、員工及顧客進行檢驗,共採集3份環境樣本和6份人體檢體,檢驗結果預計7至10天內公布,屆時將依法律規定進一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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