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等人昨天都被檢調傳喚,根據《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給黃瀞瑩等人後,會獲得「折扣碼」能購買KP競選小物,而黃瀞瑩等人就從中抽佣分潤,而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陳智菡、許甫、吳怡萱4人恐由證人轉列為被告。
陳智菡今日狂嗆檢調恐嚇,她還稱,木可競選小物不是政治獻金,是販賣競選小物的行為,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但不是抽傭,難道現在民眾黨的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薪水都不行,都要被抓去關嗎?
對此,卓冠廷今天透過臉書說到,陳智菡和吳怡萱的聲明,認了真的從木可商品中獲利,他們的辯解蒼白無力,稱一切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
「但全台灣人都知道詐諞集團逼人上絕路,很壞」,卓冠廷說,「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與「報酬來源正當、合法」從來都是2件事情。陳智菡、吳怡萱都是有領民眾黨或競總薪水的人,幫柯文哲競選,已經領了勞務報酬。她們所說的「木可商品不是競選募款小物」,跟當時在宣傳商品時所說的「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根本不同,「你們已經領薪水,再繼續從小草捐款中牟利,還敢理直氣壯說「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卓冠廷臉書發文。(圖/取自冠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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