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基金會表示,2023年11月17日,基金會要求法務部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撤銷彭明敏民國54年因撰印《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受逮捕、羈押處分及判處有罪案件,平復彭教授此案件之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一事;在今天、2024年最後一日,終於獲得回應。
行政院撤銷有罪判決的宣告,距離台灣自救運動宣言事件60年,距離彭明敏教授逃亡海外54年,距離台灣首次政黨輪替24年,距離彭教授離世2年,雖是遲來的正義,但卻是台灣國家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也願能慰藉彭教授在天之靈。
在民主風雨飄搖、在野黨毀憲亂政的此刻,每一顆堅定的心都要團結凝聚,每一份守護的力量都要展開行動,60年前的判決平反了,60年後的台灣,彭教授知道,我們會用生命之力讓國家更好。
政府今天宣布撤銷彭明敏的有罪判決紀錄。(圖/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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