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柯文哲以無黨籍競選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就被《時報週刊》爆料,許富舜為了籌錢打選戰,以柯文哲名義對外找金主募款;然而,許富舜在法規規定時間4月25日前便成立行銷公關公司,將募款金存入作為選戰支出,明顯規避《政治獻金法》。不過,當時柯文哲全盤否認只有募款沒有成立公司,也強調募款未進入自己口袋。
但如今,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羈押至台北看守所,陳佩琪為夫訴苦,認為檢院便是要把柯文哲定罪、羈押;許富舜便在陳佩琪貼文留言,指控當年為了替柯文哲輔選,便設置政治獻金的電子金流系統,卻目睹這些金錢被帶回柯家。然而,其留言疑似遭刪除,也讓10年前柯文哲政治獻金相關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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