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以「被爸媽用名字購屋的窮人」為題,在《Dcard》寫下:「不是說買房不好,而是要在自己能力許可之內買房。每年都被父母吵著要換新房或重新裝修,總說小孩因為家裡太小都不回家;家裡沒車位,沒地方停車等等理由說服我買房。」她進一步說,某天父母看中了一間30年老房,要求3子女共同負擔。自己和父母大吵一架,因為共同持有對她相當危險。但弟弟最終同意和他們一起買房,父母出頭期款與裝潢款,他負擔房貸。她也提醒弟弟三思,是否能負擔?因為房貸佔他薪資的50至60%。
該網友抱怨,買房後弟弟開始搞消失不掏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買房給爸媽住等同於長期資金鎖死,因為他們不可能再賣再換。最後逢年過節、父母生日,弟弟開始失蹤,也不掏錢,讓她與老公認為此情況相當不公平。不少網友看完傻眼稱「妳太晚看清了」、「這種不趕緊躲,還留著過年嗎」、「有些人的承諾本就不值錢,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我父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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