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租屋族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分享事發經過,他表示自己剛跟房東租屋,但一簽完合約對方卻說會委託房仲賣屋,並稱若順利賣掉,會包紅包給他搬家,原PO好奇求問其他網友,房東開出這種搬家條件「可以嗎?」。
租屋族分享事發經過,不少網友開勸:盡量先搬走。(圖/翻攝「買房知識家」臉書)
貼文一出,掀起兩派網友熱議,其中有過來人看完事件經過、忍不住開勸原PO盡量先搬走,並留言寫下遲遲不搬走的致命痛點:「我之前租屋一直被帶看,嚴重影響生活,還衍生很多問題」、「紅包要大於一個月租金,並且帶看一次給一次帶看費,費用自行協議,不然每天都有帶看你都不用工作了」、「麻煩的是房仲帶客戶來看,影響你的生活」。
買賣不破租賃可解釋為:所有權的移轉不影響租賃權。(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不過也有內行人搬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給建議,簡單來說「買賣不破租賃」的意思是「所有權移轉並不影響租客的租屋權益」,因此有一票人支持原PO繼續住下去:「買賣不破租賃,你好好住吧」、「合約上沒有文字載明,只是口頭告知,那就是看你心情了,買賣不破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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