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時,法官檢視發現,賴姓高中生與夏男的對話紀錄,兩人並無親密對話,而且從賴姓高中生的老師、同學的證詞裡,顯示賴姓高中生已有心儀的女性對象,於是依偽造文書罪將夏男定罪,台中地院認為,從當天戶政事務所周邊的監視器裡,發現兩人並沒有任何親密舉止,或其他類似同性結婚的徵狀,就連結婚證人都是臨時從超商及戶政事務所內找人簽字,並不是兩情相悅者要結婚、找來朋友予以祝福的正常行為,因此認定夏男有虛偽結婚意識而涉犯偽造文書的罪名。
一審法官審酌賴姓高中生生前交友狀況,認定賴生為異性戀,沒有和夏姓男子結婚的理由,且兩人在2023年1月,為了賴家不動產繼承問題才初次見面,期間並無任何曖昧或親暱互動,且賴生在5月初繼承價值約5億元的不動產後,5月4日就被夏男帶往戶政事務所結婚,結婚當下找的證人也是路人甲、路人乙,不符合一般情侶交往結婚狀況,因此認定夏男是虛偽結婚。
再加上賴姓高中生名下有價值5億元的巨額不動產,法官認為夏男與賴生辦理結婚,背後動機不單純,恐有利用婚姻謀取財物之嫌,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始終否認犯行,因此予以從重量刑,判決夏男1年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夏男不服上訴,二審開庭期間,依舊主張自己無罪,並在法庭上強調與賴生結婚一事,與爭奪財產繼承權無關。坦承雖與賴生認識時間很短,但雙方是合意結婚,還反控說,「難道有繼承權就要判有罪,才是正義嗎?」並表示,自己已經被檢察官形塑成謀財害命的壞蛋,間接煽動群眾對他辱罵攻擊。
整起案件在一審時,法官就認定,夏男與賴小弟無親密對話或舉動,且賴小弟沒有同性戀傾向,將夏男判1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二審今(23)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夏男必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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