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有民眾開工日施放爆竹煙火,導致炮灰餘燼掉入水溝,引起火災。圖:翻攝自桃園市議員黃瓊慧Threads
消防局長龔永信提醒,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友善環境,請民眾年節施放爆竹煙火時請選擇有合格標示再施放,務必遵守外包裝上使用說明安全施放,不可朝人、車、建築物及可燃物施放,兒童僅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類以外之爆竹煙火且要有大人陪同,且不可於禁止地點施放。
兒童僅能施放升空、飛行、摔炮類以外之爆竹煙火,且要有大人陪同。圖:消防局提供
龔永信也說,民眾應遵守桃園是環境保護局公告管制時段,平日上午8時至晚間22時、年節或特殊節日為上午8時至凌晨2時才能放爆竹煙火,其餘時間禁止施放,並建議最好以電子音效來取代實體爆竹煙火。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開工放鞭炮害水溝竄火 桃園消防局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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