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說明,王女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但均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自111年3月起,交裁處已對王女開出150張罰單,王女均未理會,亦未繳納,仍持續駕駛愛車趴趴走。
王女見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於車輛上,始驚覺事態嚴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願當場繳納2萬元。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指出,此案經移送該分署執行,執行人員鍥而不捨尋覓王女車輛行蹤,於2月13日查得王女車輛正停靠於民生路上,執行人員迅即趕赴現場查封,發現王女的姊姊於車上歇息,其表示王女正帶寵物看醫生,只是在附近臨時停車。王女胞姊與王女聯繫後,其原表示無力清償,但見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於車輛上,始驚覺事態嚴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見王女已提出清償方案,車輛亦已經查封保全,爰將查封車輛交由王女胞姊保管,並叮囑務必轉知王女儘速繳清款項,若仍未繳納,查封之車輛仍將拍賣抵償。
桃園分署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一份心,積極強力執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之欠款案件,並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交通相關法規,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牌照稅、費用等,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 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不甩150張罰單!桃園分署當街查封愛車 她秒繳錢求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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