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約兩星期的不間斷搜索,已破支援最高紀錄,讓救難隊筋疲力盡。(圖/民視新聞)搜救隊持續巡視河岸,有無可疑物體,這是前鎮河打撈作業第13天。針對前鎮河27到29號碼頭做搜尋,目前金鞏橋、五號船渠的搜尋任務,已在周一正式結束,據了解,警光潛水救難協會是由民間團體組成,長達約兩星期的不間斷搜索,已破支援最高紀錄,讓隊員已筋疲力盡,甚至掛病號。警光潛水救難協會人員張泰郎:「累一定累大家都燒聲,隊長重感冒昨天去找,完全都沒聲音很辛苦。」救難協會將撤隊,根據市刑大資料,目前打撈上來的殘骸共有72塊,確認為趙林姓被害人36塊、張姓被害人2塊,新打撈出的遺骸,還發現趙林被害人的肝臟。但兄嫌大嫂的遺體仍未發現,不過律師們認為,以目前跡證來說,仍能認定張嫌殺人事實。
至今尚未尋獲的屍塊,不排除已經出海的可能。(圖/民視新聞)
律師 王銘鈺:「法律並沒有規定,殺人罪一定要尋獲,被害人的頭顱或者是屍體,法院足以認定殺人事實的存在,被告手段的兇殘程度,以及犯後的態度 去認定他,是否有與社會隔絕的必要。」律師 蔣聖謙:「在進到法院之後,重點則會去評判在於,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他所還原出來的犯罪事實為何,去綜合的判斷本案量處的刑度,究竟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地圖上來看,張嫌棄屍於金鞏橋後,從第五船渠、25號26碼頭都發現屍塊,後來則是在旅運中心發現,不排除剩餘屍塊,已經出海。曾擔任前高雄高等法院庭長的律師林水城透露,若遲遲未取得關鍵證物,法庭的檢辯攻防下,有可能成為辯護人的理由之一。律師林水城:「最主要的考量,取得證物來讓法官,對被告作有罪的判決,辯護人在審理過程裡面,可能會以沒有直接證據,包含頭顱、真正的兇刀,要求做各種鑑定,對被告的權利作保障。」為了讓犯嫌俯首認罪,警方竭力打撈,要收集更多關鍵證物,雖然潛水救難團體撤隊,但搜尋不會停止,後續將由警方目視搜索高雄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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