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三條明定,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應於「四十天內」查對名冊。
日前已有罷免花蓮縣立委傅崐萁、台東縣立委黃建賓以及桃園市第二選區立委涂權吉、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市立委鄭正鈐、等5案,在查對期限內皆未接獲選委會的補件通知,確定進入「三階投票」。
根據《民視》掌握的獨家消息,新北市選委會內部消息指出,葉元之罷免案二階「不用補件」,確定進入三階。
新北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日前曾表示,葉元之所在的新北第7選舉區選舉人人數為23萬3122人,連署人數門檻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即2萬3313份。
主導罷免葉元之的民團「板橋大刪元」則是在5月5日將二階連署書造冊、送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當天送交3萬2236份第2階段連署書。新北選委會經2小時45分初步清點後,表示未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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