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選委會說明,對於監察員推薦遴派及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事宜,悉依據中選會6月27日頒定之第11屆立法委員(基隆市選舉區)林沛祥罷免案編造投票人名冊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按照中選會函文,區公所應於7月7日下午5時前,將工作地投票之工作人員名冊1份送達戶政事務所,另基隆選委會依據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規定,於7月4日發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推薦投(開)票所監察員。
提議人之領銜人,以及被罷免人於7月4日簽收公函,應於收文後4日內,將推薦監察員名冊送回選委會審查,但到了第五天、7月9日選委會才接到提議人之領銜人,以及被罷免人雙方推薦之監察員完整名冊,以致「不及列入」工作地投票造冊。
基隆市選委會重申,一切工作均依法辦理;選務工作人員或監票員,無法於工作地投票者,仍可於投票當日返回戶籍地投開票所投票,不影響其投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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