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張姓男子,去年底在一家早餐店連續出現「刁難式點餐」,一會兒硬要點「二十份薯條卻要求不要油炸」,一會兒又在焗烤飯上大做文章,要求「培根白醬焗烤飯,但不要培根、花椰菜多、不要杏鮑菇、洋蔥多、加飯、加三種起司」,搞得業者苦不堪言。店家一度婉轉勸他別再來,沒想到男子竟回嗆「我就是奧客」,最後讓店家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業者被奧客刁難受不了報警。(圖/民視新聞翻攝)法院調查發現,張男先是明知店家沒有販售「生薯條」,仍強行點餐,還要求分裝二十個袋子,最後還故意多轉十五元,聲稱是「奧客小費」。之後又故技重施,用各種離譜的條件修改餐點,明顯不是正常消費行為,而是存心擾亂。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凡是「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最高1萬2千元罰鍰。新竹地方法院認定,張男的言行早已超越社會能接受的範圍,確實影響店家營運與安寧,最後裁罰他5千元。
法官強調,「藉端滋擾」是指有人故意找碴,透過語言或行為過度放大特定事端,影響到營業秩序。張男的作為,正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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