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陳怡君離開時喊話,「議座認罪會要辭職嗎?」、「有認罪嗎?」、「有覺得自己很無辜嗎?」、「有想跟選民道歉嗎?」,她皆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現場。
陳怡君快步上車離開現場。(圖/民視新聞)另,陳怡君辦公室「饅頭主任」張惠霖亦獲高院自為裁定50萬交保,一樣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
據了解,由於陳怡君、張惠霖選擇認罪,亦不反對起訴內容,辯護律師主張,既然當事人已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盼院方能准許交保、從輕量刑。
高院合議庭審酌,士檢起訴後,即可視為蒐證完成,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的疑慮,否則不應繼續延押,認定士院裁定有所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改以替代處分防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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