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過程中,曾婦企圖脫身,不斷大聲喊「你們找錯人了」、「是假通緝」,甚至呼喊「救命」。警方指出,對於未到案執行的通緝犯已掌握其行蹤,最終成功將她帶回。
不過,相較於被帶上警車時高喊「救命」,曾婦被帶到警察局下車時看到媒體拍照,竟然興奮的喊「盡量拍」,還不斷想掙脫警方,回頭讓記者拍,面對媒體鏡頭顯得相當高興。
曾婦被逮後移送士林地檢署,經檢方確認,她此前已服刑40天,剩餘拘役15日尚未執行,依法可易科罰金,最後曾婦選擇繳納1.5萬元罰金替代服刑,並繳回犯罪所得472元,隨即獲釋。
據悉,曾婦先前服刑40日的部分並未選擇易科罰金,可能是當時經濟拮据,才選擇直接入監執行;不過,曾婦目前的住所為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涼州街的透天厝,生活狀況仍有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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