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這已經是黃子佼第4次於出庭時公開鞠躬、道歉;開庭結束後,又向被害人律師鞠躬道歉,並稱「我不懂法律,但我懂被害人的痛」。即便如此,面對黃爭取原諒的請求,被害人律師仍直言,對於他的涉案行為、事後態度都感到非常憤怒。甚至有被害人的律師提到,黃子佼直到昨天才連繫當事人、表達和解之意,讓被害人感到憤怒。
媒體報導指出,已至少35名被害人與黃和解,但上述被害被害人的律師,仍認為黃毫無和解誠意、還暗示只剩她們未和解,但全是話術;真實情況是,黃開出的和解條件讓人難以接受、而且現在仍有些被害者,尚無法被找到。根據法規,衛福部應參酌兒童及少年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第2項規定,以訴訟代理人的身分提告黃,以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權益。
回顧本案,黃子佼在一審時被認定收藏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受害35人,因此判刑8個月;但就在黃上訴以後,北檢又查出,還有另12名少女受害、性影像586部,總計他至少共收藏2845部。於是,後又追加起訴,併入高院審理,被害人數進一步上看至47人。目前預計,本案將於11月25日上午10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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