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近日分享1封公司商務往來的文件,內容提及「因我司是採用電子發票」,不過他認為「我司」兩字應該改成「本公司」。該文引發熱烈討論,一票人反駁「對外,我司;對內,本公司;書面自稱,本公司。一直都這樣用啊,你個人少用不代表沒有啊」、「正式公文我司貴司用N年,如今我司變成支語了,真厲害」;但也有不少人認同原PO,「我三十年前出社會接觸信函文件都是敝(本)公司、貴公司,現在都搞不懂很多人我司是在司什麼東西」、「私人企業是用本公司,我司是政府單位在用的,這裡的司不是公司的意思,是司理衙門的意思」。
對於「我司」是否中國用語,兩派人分享自己公司的用法。圖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事實上,律師顏紘頤曾發文解釋「公司」一詞的起源,「公」是指共同、「司」是指管理,所以公司最原始的意思是「共同管理」、也用於區別「個人」做區別,直到後來演變為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所以『公司』兩個字要合在一起才能顯現公司真正的涵義。」對此,中國用語摒棄「公」字、簡化為「我司」,因此像是向對方說「我這個管理者」,他認為「顯然有上對下的意味,而非謙稱或自稱,是搞不清楚『司』本意的用法。」
顏紘頤律師指出,「司」是政府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比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經濟部商業司等。(圖/翻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官網)更重要的是,「司」是政府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顏紘頤律師舉例「高教司」、「商業司」等,都是貨真價實的行政管理單位,由他們來自稱「本司」才合理,「一般公司發給『商業司』的文也在自稱「本司」甚至「我司」的,叫這些真正的管理者(行政主管機關)情何以堪!」對此,顏紘頤建議用「本公司」最適當,對於網友好奇問,「可是海運都用『我司』耶,我之前在港區上班。船公司報關行那些都用『我司』,超疑惑的」,他也解答「這是對岸傳來的習慣用語,很多公司之前跟對岸公司做生意被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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