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證實,昨日已收到新竹市政府請求恢復高虹安職務的公函。(圖/民視新聞網)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審獲判無罪,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已收到新竹市政府請求恢復高虹安職務的公函。劉世芳表示,內政部正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進行簽辦,並透露行政程序將會進行得「相當快」。關於外界關注高虹安停職 17 個月期間的薪資補發問題,劉世芳回應「復職後就照常核發,一切依照程序辦理」。
若高虹安可領回停職期間的薪水,預計將拿到約164萬元。(圖/擷取自高虹安臉書)回顧此案,高虹安因涉嫌於立委任內詐取助理費,2024 年 7 月一審遭判刑並由內政部宣布停職。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範,停職人員在復職後可補發停職期間的本俸,但須扣除已領取的半薪。以高虹安每月約 19.3 萬元的薪俸計算,停職 17 個月期間估計可補領約 164 萬 3,9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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