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北院一審認定涉貪11餘萬元,判處7年4個月。不過,高院昨(16)日二審逆轉,貪污部分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改判6個月,引發外界關注。承審法官郭豫珍隨即成為焦點。
針對此案,台灣國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監察院對郭豫珍啟動彈劾程序。台灣國指出,郭法官在高虹安案的判決與2022年針對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的助理費案相比,標準明顯不同。童仲彥案因助理費問題被判貪污有罪並入監服刑多年,但高虹安案卻被判貪污無罪、僅輕判偽造文書罪,台灣國質疑郭法官判決存在「因人設事,令人不齒」的情形,影響司法公信力。
台灣國表示,法官應依法審理,避免個人好惡影響判決,呼籲監察委員展開調查,以維護司法正義與國人信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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