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污案遭停職,昨日二審宣判撤銷貪污罪判決後,新竹市政府隨即啟動復職程序,並於下班前由專人將復職相關公文送交內政部完成收件。市府今(17)日證實,下午已接獲內政部函文,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高虹安復職。
新竹市府指出,下午已接獲內政部函文,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高虹安復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市府表示,復職程序完成後,高虹安預計明(18)日正式回到市府上班。據了解,高虹安復職後已安排公開行程,將出席由消防局舉辦的「消防月曆」記者會,若行程未有變動,該活動也將成為她復職後首場公開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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