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證據不足難以證明殺意,雖手段殘忍仍判殺人未遂無罪。(圖,非當事人/翻攝畫面)根據韓媒《News1》報導,法院說明,檢方原先指控A某及女婿涉嫌殺人未遂,但法官認為證據不足,難以認定具有明確殺意,因此「宣告無罪」。法官指出,雖然被告行為令人懷疑具殺意,但作案手法並非針對致命部位,且被害人案發後約1小時即送醫,生命並未處於高度危險。此外,法官提到,被害人在案發當下承受極大心理衝擊,而被告在犯案後未立即採取救護行動,整體情節不理想,但考量A某庭上表現出反省態度,並因發現丈夫與其他女性交往的照片而一時失控犯案。
因懷疑丈夫外遇,妻子便聯合女兒、女婿聯手行凶。(示意圖/此為AI生成圖)調查指出,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1日凌晨1時,地點為仁川江華島一處咖啡廳。A某持尖銳刀具直接斬斷50多歲丈夫生殖器,女婿則在一旁協助綑綁。事後,A某更將切斷的生殖器丟入馬桶內沖走。據了解,案發前,A某因長期懷疑丈夫外遇,從7月27日起與女兒委託徵信社追蹤丈夫行蹤。女兒最初否認相關行為,但檢方調查揭露事實後證實其參與,雖為親生女兒,但與受害者為繼父與繼女關係。法院在量刑時,也考量受害人表達不希望被告受到嚴厲處罰,以及被告過去無重大前科,綜合犯罪動機、手段與事後態度作出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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