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被控於擔任中國信託金融公司副董事長期間,為插旗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購入高度連結兆豐金的股票結構債,涉嫌拉抬股價並任意處分「紅火」獲利。中信銀行於20年前以關係人交易方式,以9.5億元購入澄清湖大樓,實際價金僅8.5億元,導致中信銀損失約1億元。一審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判辜仲諒7年8月。
法庭上,辜仲諒滔滔不絕講起小組賽戰況,認為一定要打贏韓國。他分析台灣隊小組賽戰況,認為3月5日對澳洲「有把握」、3月6日對日本「輸了也沒關係」,但3月8日對上韓國為最關鍵一役,若勝將前往美國複賽。法官最終同意3月4日至9日赴日,並指示律師先準備展延聲請,以便小組賽若晉級,辜仲諒可赴美率隊參賽。
法官詢問檢方意見後同意解禁,但檢方建議模式責付律師等人,法官最終准了辜仲諒率台灣隊赴日,還表示「一定打很好」,請律師先準備好展延的陳報狀。辜仲諒在庭訊結束後,不忘許願「小組賽希望我們和日本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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