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12日批示特赦長照悲歌的林劉龍子,律師王至德隨即在臉書發文回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律師解析特赦法理基礎 法體制僵化下的例外出口
針對此案,律師王至德在社群解析,特赦是行政權介入司法的例外機制,主要原因是司法機關僅能「依法判決」,當法律規定與社會大眾的道德認知產生落差時,總統可依法免除受刑人的刑罰。王至德指出,林劉老太太獲判2年6月,已經是法官在法定最低刑期外額外減刑的結果,甚至法官亦在判決書中建請特赦。他強調,特赦的核心在於彌補制度僵化,讓因現實無奈而做出心碎抉擇的人免於身陷刑罰之苦,但特赦與「大赦」不同,特赦多屬免刑不免罪,受刑人通常仍會留下犯罪紀錄。
王律師提「2舊案」與此案都有相似的淒慘背後故事,但卻無緣特赦,令他相當唏噓。(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盤點歷史相似人倫案 律師感嘆:判決相同卻結局迥異
雖然林劉老太太的特赦獲得輿論支持,但王至德也揭露了司法史上的唏噓對比。他提到3年前陳姓老翁照護腦麻女50年後因不忍其痛苦而犯案,同樣獲判2年6月,最終卻未獲特赦。此外,王律師也提及早年飽受家暴摧殘的鄧如雯案,認為其處境更是窒息般可憐,卻同樣與特赦無緣。這些案件情節極其相似,卻因不同時空的考量而有全然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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