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劉陳昭玲連續當選10屆,還曾創下澎湖縣議長「6連霸」紀錄。不過,她被控議長任內涉嫌關說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與車船處人事等共計5案6罪,合計收受176萬元贓款,與秘書陳淑美2人均遭起訴,並羈押禁見近4個月。
澎湖地方法院去(2025)年8月14日一審出爐,劉陳昭玲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0年2個月、褫奪公權6年,陳淑美則因適用證人保護法,被判處3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2人均上訴。
1月15日二審宣判,法院審酌2人坦承犯行、確實有悔悟之意,劉陳昭玲未再擔任公職且重病纏身,陳淑美則是基於上下屬關係犯罪;前者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後者改判2年8月、褫奪公權2年。不過,劉陳昭玲仍然不服,今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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