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大埔派出所副所長楊育晃與警員劉彥辰、黃毅誠正執行巡邏勤務,見民眾神情緊張衝入所內報案,立即上前了解情況,並同步對尾隨車輛進行盤查,警方接近休旅車時,便聞到車內濃濃酒氣,發現駕駛劉姓男子神情略顯恍惚。經詢問後,劉男辯稱自己誤認前方周姓駕駛的車輛是朋友的車,才會一路跟隨,並非刻意尾隨或意圖不軌。
不過,警方察覺劉男身上酒味濃厚,進一步詢問其飲酒情形。劉男供稱自己飲酒已超過3小時,自認應該已退酒,警方仍依規定提供其漱口後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86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mg/L,屬於嚴重酒駕行為。警方當場宣讀權利並依法逮捕劉男,隨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生命,切勿心存僥倖,也提醒民眾,若發現遭可疑車輛尾隨,應保持冷靜並尋求警方協助,同時呼籲民眾飲酒後務必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避免觸法又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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