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我一定不會知法而犯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上午,邀請劉世芳報告並備詢,但外界更關心是否會讓李貞秀質詢和索資;劉世芳備詢前受訪則表示,內政部的立場從頭都尾都一樣,「我是中華民國的內政部,按照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有法治的社會,有民主才有法治,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最基本的守則」。
劉世芳指出,不管是《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選罷法》,或者上禮拜由立法院長主持的黨團協商中的結論提到,在事實、法律還沒有確認之前,李貞秀女士擔任立法委員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會按照這方式遵守,「我一定不會知法而犯法」。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劉世芳:遵照主席裁示辦理
同時除李貞秀身分外,劉世芳喊話,包括《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反滲透法》都有要求政府官員,在機密相關文件或公文書處理的時候,都要非常審慎才能處理。
因此按照這兩個原則,劉世芳強調,今天在內政委員會就遵照主席的裁示來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提;面對記者追問,如果李貞秀質詢她會回答什麼樣的內容?劉世芳則強調,自己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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