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四大罪」遭檢方求刑28年半,今(26)日下午將一審宣判。(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案件核心:京華城20%容積獎勵之爭
檢方指控,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嫌無視都委會委員及公務員反對,執意指示前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的PM,協助威京集團取得20%的不法容積獎勵,約121億餘元,被檢方認定為圖利罪。
政治獻金與基金會金流疑雲
除了京華城案,柯文哲另捲入政治獻金申報不實與挪用資產風暴:
公益侵占(求刑5年及6年): 被控侵占林命群、林曼麗、周王美文等3人捐贈的共600萬元政治獻金;此外,涉嫌與李文宗兄妹合謀,利用木可公關公司侵占高達6234萬元的政治獻金。
背信罪(求刑2年6月):柯文哲與李文宗被控挪用「眾望基金會」之公益捐款,用於支付柯競選及黨務活動的13名員工薪水,時間跨度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金額共計 827萬1095元,嚴重損害基金會利益。
4名關鍵被告的證詞也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11名被告排隊受審 認罪狀況分歧
全案共起訴11人,除柯文哲外,關鍵4被告包括:
沈慶京(威京主席): 涉行賄柯文哲及應曉薇,求刑17年。
應曉薇(北市議員): 涉收賄5250萬元進行關說,求刑16年6月。
李文宗(柯文哲親信): 涉及政治獻金與背信案,求刑17年4月。
彭振聲(前台北副市長): 審理期間轉向認罪,檢方建請量處6年徒刑並依法減刑。
宣判重點:10年刑期為「總統路」分水嶺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若一審判決有罪且刑期達10年以上(尚未確定者),柯文哲將失去登記參選總統的資格。法律界分析,合議庭是否認定「小沈1500」等關鍵證據具對價關係,將是決定柯文哲是否構成收賄重罪的關鍵。
場外維安升級 民眾黨準備因應
為防範可能的衝突,台北市警方已在法院周邊部署拒馬並出動80名警力維護秩序。民眾黨則預計在今(26)日下午5點,由柯文哲、黨主席黃國昌及律師團召開記者會,針對判決結果正式說明。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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