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一年多前被起訴時,他曾經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引起不少批評,昨天柯因貪污等罪被判17年有期徒刑,有高雄朋友問他,老市長的法律專業知識是不是掉漆了?還是法官比較利害吧?
他指出,理論上,法官、檢察官有看卷宗,有調查證據,他們在事實認定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這點他同意;但起訴狀或判決書公佈後,社會可以評論,並不矛盾。
謝長廷說,要注意,昨日法院明確指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要求「補強証據」就是起訴狀証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所以柯文哲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都沒定罪。他當初的看法和現在法官認定並沒落差。
謝長廷感嘆,「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衆人之事,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的負能量,政治因素多於法律,很難冷靜評論,很多事可能需要時間沈澱。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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