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自由時報》引述新北檢方起訴書,陳曹倩自2014年起,以陳宇慷擔任負責人的雷客公司在北市租屋,再以辭修高中向雷客租屋作為台北辦事處為由,向學校請款廿四萬元,挪為中國女紅坊使用;2016年起,兩人更聯手衛晉平,以衛的公司弘翎國際名義與學校簽訂租約,請款198萬餘元;3人還把中國女紅坊營運的工程清潔等支出,當成辭修高中台北辦事處營運雜支請款17萬元,還以學校福利社有違法疑慮,會計室不得再收福利金為由,改由衛向福利社負責人收取福利金支票,挪用167萬餘元。
據悉,衛晉平過去是監察委員助理,被前監察院長陳履安延攬入校,傳出他在外成立人頭公司,承攬學校業務,涉嫌開立假收據,以少報多開方式,三年來不法獲利至少300萬元,一方面還將福利社租金,流入人頭公司帳戶,前董事長陳曹倩,要求支付校務支出,衛晉平則疑似從人頭公司,拿錢支付款項,更曾匯款給現任董座陳宇慷,金流關係牽扯複雜。
檢方日前偵結, 共7人涉違反背信及商業會計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及向法院求刑1年到3年不等刑期,其中,陳曹倩求刑1年、陳宇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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