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在去年公開指控,「沈伯洋拿了外國資金,在這裡做顛覆活動。今天沈伯洋應該要講清楚,拿了國外資金4800多萬。」沈伯洋隨後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但一審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判決傅崐萁免賠,傅崐萁則對此高聲稱讚是言論自由。
17位各級法官與美交流 曾接受美國國務院補助
然而,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點出背後的嚴重隱憂。他指出,沈伯洋之所以被傅崐萁冠上「拿外國錢做顛覆活動」的罪名,僅僅是因為他曾參與的人民團體接受過美國相關基金會補助。若按照傅崐萁的邏輯,法官學院的公告名單中,至少有17位來自各級法院的法官同樣符合這標準,因為他們都曾接受過「美國國務院」補助進行交流。
律師黃帝穎指出,至少有17位法官曾接受過「美國國務院」補助進行交流;若按照傅崐萁的邏輯,這些法官都是「拿外國錢做顛覆活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若司法採傅崐萁標準 黃帝穎憂:恐重創台美關係與司法信任
黃帝穎憂心表示,如果司法最終採取了傅崐萁的這套標準,意味著未來在立法院內,傅崐萁或任何政客,都可以用同樣的理由,任意辱罵這17位接受美國國務院補助交流的法官,是「拿外國錢做顛覆活動」,恐重創台美關係與司法信任。
最後,黃帝穎強調,目前該案才一審判決,司法最終是否會為傅崐萁的「拿外國錢做顛覆活動」言論背書,這將牽動台美關係及司法信任。他呼籲,各界都必須睜大眼睛審慎關注本案的後續走向。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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