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5被告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與湮滅證據之虞 裁定羈押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表示,有關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羈押被告曾紀嚴等5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經法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有檢察官提出之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等均犯罪嫌疑重大,部份被告核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部份被告核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均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各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或3款之規定裁定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收授物件。
回顧本案案情,廉政署及調查局分別接獲檢舉,指稱乾泰豐營造公司負責人何姓男子,自2022年起承包基隆市政府公共工程標案時,疑涉嫌綁標、圍標等違反政府採購法;此外,更疑有行賄市府公務員,並浮報價額及勾結國民黨籍基隆市議員曾紀嚴,利用議員建議款,指定公共工程由何男承包等舞弊情事。
檢方昨日上午搜索何男等人的住居所、所屬公司,及市府採購中心、中正區公所、市府工務處公用事業科,與曾紀嚴服務處及基隆市議會議員辦公室等共計31處。並將曾紀嚴、中正區長傅俊昇、工務處顧姓科長、採購中心楊姓約僱科員,以及乾泰豐營造公司何姓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陳女、會計洪女等24人帶回說明。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新莊福壽公園驚傳持刀刺胸!兇手逃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