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管硬抓女子雙肩強吻臉頰。(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主管與女子均為某知名電信網路技術部門員工。去年 1 月 14 日晚間 9 時許,兩人一同前往公司尾牙。男子在活動進行期間,藉著敬酒之際硬是擠進受害女子的座位,甚至貼身摟肩膀。女子深感不適,客氣將他推開並指著右側空位請他過去坐,不料男子坐下後,突然伸出雙手用力抓住女子的雙肩將她拉近,趁女子不及抗拒之際,硬是用嘴唇強吻女子的右臉頰得逞。
女子被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壞,立刻氣得站起來推開男子並大聲呵斥「你到底在做什麼,你有問過我嗎?你幹嘛親我!」沒想到男子竟毫無悔意,反而連問了兩次「妳知道為什麼我要親妳嗎?」女子認為無法與對方溝通,當場向路過的單位高層主管求助。該名主管隨即衝上前將喝醉的男子壓住並斥責他「喝醉酒幹嘛不回家」,要他趴下休息;受害女子則在情緒極度不適下,由同事陪同提前離場,並於返家途中向朋友通話訴苦並提告。
男子辯稱尾牙是公開場合、現場人數眾多,不可能只有受害者的朋友看到。(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男子挨告後坦承當晚有坐在受害女子旁,但全盤否認性騷擾犯行,辯稱尾牙是公開場合、現場人數眾多,不可能只有受害者的朋友看到;其律師也主張,現場多名證人表示沒看到強吻過程,且受害者與證人證述細節有些許出入,欠缺補強證據。
然而,新北地院法官檢視受害女子在偵訊及審理時的證詞,發現她對於男子如何貼身、抓肩強吻、雙方對話內容、向主管求助與離場等關鍵細節,證述均極為明確且前後一致。此外,法官綜合現場目擊證人、幫忙出面制止的協理以及同行同事等人的證詞,證人均證稱當下確實有聽到男子連問「妳知道為什麼我要親妳嗎」、受害女子當下神情受驚且憤怒,以及事後主管帶男子去道歉等密接發生的過程。
男子連問「妳知道為什麼我要親妳嗎」,受害女子當下神情受驚且憤怒。(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法官認為,尾牙現場環境吵雜、各有表演與抽獎,其他人未特別留意過程屬常情,且證人在反覆回憶細節時有些微差異也是必然結果,並不影響整體基本事實的認定。法官審酌,該名科長為圖自身慾望,趁女子不及抗拒之際強吻對方,嚴重侵害身體自主權,導致受害女子身心受創;加上犯後始終未能坦承犯行、態度不佳,考量其碩士畢業、任職資深工程師及家庭扶養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乘機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個月,如易科罰金以 15 萬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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