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男假裝富豪片28歲女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秀出「14億偽造帳戶」 誘騙28歲女子辭職
根據韓媒報導,起訴書指出,被告A男涉嫌於2024年4月至10月期間,與28歲的被害女子B女發生27次性關係,卻未依約支付承諾的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20萬元)及生活費。兩人最初是在光州廣山區的一家按摩店結識。A男向B女提議:「只要每週見面一次,或一個月見面三次定期發生關係,我就給妳5,000萬韓元」。A男更進一步誘騙她辭去按摩店工作,表示:「如果和我交往當情人,我每個月給妳生活費;如果想讀書,我也資助妳學費」。
事實上,A男當時因涉及其他詐欺案正在接受審判,經濟狀況相當窘迫。然而,他向B女展示了一張印有超過 14億韓元(約新台幣3,360萬元) 的偽造銀行帳戶餘額證明,藉此炫耀財力。信以為真的B女隨即辭去工作,並從次日起與A男見面。在此後的6個月內,A男以「如果一次給5,000萬韓元,國稅局可能會來調查」為由拖延付款,期間共與B女發生27次性關係,但實際上僅支付了約260萬韓元(約新台幣6.2萬元)。
按摩店女被騙上床後就沒有拿到假富豪答應給他的錢,氣到將他告上法院。(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辯稱「幫忙女友」遭法官駁回 前科累累遭實刑判決
在審判過程中,A男辯稱:「這5,000萬韓元並非性交易的代價,而是為了幫助處境困難的女友B女所打算資助的金額」。極力否認罪行。然而,法院並未採信兩人為戀人關係的說法。法官指出:「考量到犯罪期間、次數以及詐騙金額等因素,被告的罪責相當沉重。被告過去曾因同類犯罪多次受到懲罰,且在因詐欺罪接受審判中或處於緩刑期間仍犯下本案,譴責可能性極高」。不過,法院也補充表示,鑑於B女同樣是為了獲取性交易報酬而進行性買賣,以及A男事後確實有支付260萬韓元等情節,已將相關因素納入量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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