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教室/回首洪仲丘案:軍審法大修正,真能為國軍人權帶來曙光嗎?
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廢除「禁閉」及官兵的「檢束」(取消休假),並對於不同階級增列了降級、降階、減薪等懲罰。更重要的修正,是往後國軍人員對於懲處不滿,得向法院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比起軍隊以往僅有單一申訴管道,多了一個較透明且獨立的窗口。洪案後,對於軍中人權的改革確實可見曙光,但法律終究非萬能解方,為了避免類似洪案的事件再度發生,懲罰制度矯枉過正(註三),是否有利於軍中紀律與士氣整頓
2017/07/01 15: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