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推銷若讓人無法脫身 律師:已觸法

打工族兜售愛心商品行為層出不窮,許多民眾都有這種遭強迫推銷的經驗,打著愛心名號當幌子,商品單價卻相當高,如果不想買,對方可能還不讓你走,甚至找同夥包圍,有些人因此只好勉強購買。但律師表示,其實這種強迫推銷,若是有讓民眾「無法脫身」等行為,就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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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度鞠躬展現誠意,或是死纏爛打,拿著所謂的「愛心商品」,強迫推銷、購買,這種不愉快的經驗,不少人都曾體會過。有時不想買,還會被冷嘲熱諷、沿途尾隨,甚至還會動員多名同夥包圍。

兜售高價商品,謊稱愛心義賣。這些集團,通常鎖定人潮眾多地點,像是西門町、士林夜市、各大車站等等,落單、年紀輕的學生,最容易被騷擾,甚至連也曾有醫院被攻陷,病患和家屬成了兜售對象。面對壓力下,無法脫身或是難拒絕,有些民眾只好勉強掏腰包購買。

不過,超過街頭推銷手法,以誇張行徑強賣愛心商品,造成民眾恐懼、不舒服,就可被認定是強迫,已經觸法。

律師胡原龍表示,這種情形,只是一個行銷手法推銷,但如果你不買他就跟著你,甚至以前過去有不買會拿筆戳人的,可能就會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強買強賣情形。


律強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的罰鍰。打著愛心名號當幌子,實際推銷手法卻變了調,警方建議,民眾如果碰到類似情況,最好勇於報案,也才不會讓這些集團持續橫行。

(民視新聞李宜庭、黃柏榕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