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度鞠躬展現誠意,或是死纏爛打,拿著所謂的「愛心商品」,強迫推銷、購買,這種不愉快的經驗,不少人都曾體會過。有時不想買,還會被冷嘲熱諷、沿途尾隨,甚至還會動員多名同夥包圍。
兜售高價商品,謊稱愛心義賣。這些集團,通常鎖定人潮眾多地點,像是西門町、士林夜市、各大車站等等,落單、年紀輕的學生,最容易被騷擾,甚至連也曾有醫院被攻陷,病患和家屬成了兜售對象。面對壓力下,無法脫身或是難拒絕,有些民眾只好勉強掏腰包購買。
不過,超過街頭推銷手法,以誇張行徑強賣愛心商品,造成民眾恐懼、不舒服,就可被認定是強迫,已經觸法。
律師胡原龍表示,這種情形,只是一個行銷手法推銷,但如果你不買他就跟著你,甚至以前過去有不買會拿筆戳人的,可能就會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強買強賣情形。
律強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的罰鍰。打著愛心名號當幌子,實際推銷手法卻變了調,警方建議,民眾如果碰到類似情況,最好勇於報案,也才不會讓這些集團持續橫行。
(民視新聞李宜庭、黃柏榕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