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錄取孕婦?」 遭解雇女PO網 公司這麼說

新竹一名懷孕4個月的上班族,到新公司上班1個月,怒控公司因為她懷孕要她離職,還說「妳沒說妳懷孕,誰會錄取孕婦?」,女子氣憤的到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申訴。不過公司也有話要說,表示女子4個星期請假4天,共休了12天的假,而且事後也沒完成請假手續,請他離開是合情合理的要求,沒有歧視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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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一名懷胎4月的趙姓女子,10月底應徵上新的工作,沒想到一個多月後被主管要求離職。對話截圖裡面,公司的確有提到請假不會扣薪水,遲到也可以體諒,事情一直到了12月,公司認為女子還在試用期,4週請了4天假,合計休了12天,以頻繁請假為由,希望自行離職。而女方也表明願意離職,可是要求要給薪到生完才能離職。主管回:「當初妳沒說妳懷孕,誰會錄取孕婦,妳在耍我嗎?」對話曝光,引發討論。

趙姓女子說,「孕婦在懷孕過程時候是會不舒服,而且說是我們當然不能搬重物,但是不代表我懷孕了我就不能工作。」公司主管則反駁,「她每次請完假隔天之後,都沒有把就診的紀錄之類交回來公司,今天如果請假都不用扣薪,也不用補足完備的程序,那這公司要怎麼運作呢?」

女子聲稱面試時有告知懷孕,認為是因此才被解雇,不過公司主管回應沒有被告知,而且還在試用期,對於員工頻繁請假表達不適任合情合理。不過女子說,當初試用期多久,並沒有清楚交代,現在雙方各說各話,新竹縣勞工處也已經介入處理。

女子po文之後,網友熱烈討論,認為女子請假雖然有其理由,公司的回應也並非全無道理。勞工處表示,若無故逼退孕婦屬實,僱主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民視新聞/葉興凱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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