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兒子山難、要求國賠,二審結果大逆轉,從原本判賠267萬,改判免賠,這讓死者張博崴的父母,相當失望。
強調賠多少錢,並非重點,而是搜救機制有沒有徹底改革,6年前張博崴獨自攀爬南投白姑大山,疑似迷路發生山難,警消歷經51天搜救沒下文,山友黃國書下切山路,只花2天,就在溪谷找到張博崴遺體。
一審法院針對南投消防局,第一時間沒有查訪山友,加上未掌握手機定位縮小搜救範圍,甚至沒有統一調度重複搜山浪費人力,判賠家屬267萬,但二審法官認為消防局沒有怠於職務,而且搜救跟山難,沒有因果關係,認為張博崴自己冒險下切,才逆轉改判免賠。
家屬則期盼,山難救援責任能盡速立法,雖然二審敗訴,但不影響他們紮根面山教育的決心,也不排除上訴,為兒子的死,逃回公道。
(民視新聞黃國誠、郭南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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