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狼煙拒絕亞泥!居民批《原基法》第21條陷阱多

亞泥在花蓮縣太魯閣口的「新城山礦場」,炸山挖礦數十年,去年又獲得經濟部展延礦權20年,引發太魯閣族人不滿,因此選在228燃起熊熊狼煙,指控經濟部無視於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違法核准亞泥礦權展延,無視礦下居民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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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起火把,準備升起狼煙向祖靈報告,40多名花蓮太魯閣族人選在228,聚集在新城礦區山下抗議,因為亞泥去年獲得經濟部展延礦權20年,讓族人很不滿。

富世村民最氣的是,礦業法雖將納入原基法第21條,礦區開採須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後才能進行,但裡面充滿陷阱,因為富世部落一共七個,各個都能參加,但大多數人根本不住在礦區山下,怎能代表當地的聲音。

亞泥強調願意透過原基法第21條,跟部落諮商,但無法限定部落範圍。只是俗稱「玻士岸」富世部落,一共七個,有的遠在合歡山。真正受影響的部落只有40戶150人,它們希望政府限制資格,落實他們的居住正義。

(民視新聞/吳政諺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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